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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会议费管理制度
2019-03-04 11:12:03   来源: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点击:

第一条      为规范中心业务会和培训会(以下简称会议)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费开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会议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会议主体科室、财务科、监审科、科教信息科,根据职能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第三条      各类会议应坚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规模;可以以发文形式代替的会议、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准备不够充分的会议不得召开;内容相近、时间接近、参会人员大体相同的会议,应合并召开。
第四条 会议报批和召开程序
(一)     原则上各科(室)在每年12月31日前和6月30日前,将上下半年的会议计划提交行政办公室。会议计划一般应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人数、所需经费及渠道等。行政办公室完成各类会议计划汇总,并会同财务科和监审科提出承办意见,分送中心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初审后提交主任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
(二)    会议召开前10天,承办科室须拟定会议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批准后,承办科室应将批准的会议方案,分送行政办公室、财务科、监审科。会议方案一般应载明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会议议程、参会人员、会议经费预算。
(三)    会议召开前三天,承办科室应将会议时间、地点等,再次告知中心参会领导和有关人员,确认出席和参会。
(四)    会议结束,承办科室应将会议完整材料一套送交行政办公室;涉及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承办科室还须将有关情况报知科技信息科。
第五条  会务准备。
             行政办公室负责会议会标、座牌、指示牌等制作和设置、资料准备、场所布置、会议服务、会议签到、邀请记者以及餐饮住宿、车辆保障等准备工作。会议需要留存影像资料的,应通知科教信息科做好拍照和摄像。
第六条  严格会议经费管理。
(一)   会议开支必须严格参照《达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达市委办发〔2014〕36号)执行,不得超标办会。原则上项目工作会议开支,在相应的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    会议实行预决算管理。承办科室在筹办会议时,须将《会议经费预算表》,报行政办公室、财务科、监审科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印发会议文件。
(三)    各类会议原则上在比选确定的定点宾馆(酒店)召开。特殊情况下,需另址召开的,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核准。
(四)    根据我市交通实际,原则上会期半天的会议不安排会议餐,会期为一天的会议不安排住宿。因工作需要安排食宿的会议和特殊情况下会议中少数参会人需要食宿的,承办科室应及时会商财务科、监审科同意,并报中心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会务工作人员方可安排。会议举办地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原则上住宿不安排单人间。
第七条  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和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税票、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科和监审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 原则上会议费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九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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