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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声明
2017-01-10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按照《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贯彻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作如下声明。

1、中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作为第三方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契约等,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及时为客户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2、中心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不参与降低技术能力、判断公正性和服务诚信度的活动,结果判定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经济利益或其它利益影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心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技术条件和图纸等资料严格保密,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4、中心承诺不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与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劳动或聘用关系,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的人员。

上述声明,随时接受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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